有网友在《VBS过程和函数参数传递的方式默认是ByVal还是ByRef?》中回复:
虽然今天才看到您的这篇文章,顺手也回复一下。关于传址和传值的错误确实很误导,完全相反。另外,对于将对象作为过程参数的话,无论指定ByVal与否,都是传址。VBS对于对象变量相当于只保留一个别名。等同于在参数中使用了SET关键词。以前编程需要做了一个由VBS生成对象传递到Excel VBA的过程中的软件,发现这个问题。不知道这个认识是否正确?
有网友在《VBS过程和函数参数传递的方式默认是ByVal还是ByRef?》中回复:
虽然今天才看到您的这篇文章,顺手也回复一下。关于传址和传值的错误确实很误导,完全相反。另外,对于将对象作为过程参数的话,无论指定ByVal与否,都是传址。VBS对于对象变量相当于只保留一个别名。等同于在参数中使用了SET关键词。以前编程需要做了一个由VBS生成对象传递到Excel VBA的过程中的软件,发现这个问题。不知道这个认识是否正确?
我一直以为 VBS 过程和函数参数传递的方式默认是 ByVal,直到我膝盖中了一箭。
首先,十万以及万分肯定的说一句, JavaScript 函数传递参数时,是值传递。虽然您可能不信,因为 ECMAScript 变量可能包含两种不同数据类型的值:基本数据类型,和引用数据类型。难道引用数据类型传递的时候难道也是值传递吗?答,没错。